招到势,再到意和境,基本一般最少都要到破虚境界才初步涉及到法则。 虚本来的含义就是“法则”的意思,所谓破虚,就是勘破,或者说“看到”一些法则的意思,并且能够初步利用一些法则的力量。但是看到毕竟只是看到,与真正明晰还有差距,利用也只是皮毛,只有再进一步,也就是所谓的洞虚境界,对于法则的理解才能真正到洞察秋毫的地步,对于法则的利用 也能更进一步。 但是再怎么进一步,利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