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田令下达后,新任命的七卫军官团就率领着各自的部下回到了驻地,然后就在大元帅府派出的军官监督和帮助下,开始自行均田——均田的方法很简单,就是根据备倭都司府中所存的七卫土地档案进行重分,一兵(官)200亩,多余部分就记在七卫指挥司账上。 至于七卫官兵之外的人,一律不得占有七卫的土地!哪怕在克难新军中服役的七卫子弟,也不得在七卫占地。他们自有足额的军饷,如果立有战功或是服役期限够长,也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