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三章 这恐怕不行!(4 / 15)

虽然大顺朝的律法中,特别强调,民告官要先受杖责,本意是为了保证统治阶级级的利益,更好的压制底层民众。

官和爵虽有差别,却都是士大夫阶层,是统治阶级,是这条律法的既得利益者。

在今天之前,所有人都默认有爵就是官。

而自大顺朝的律法修订以来,这一条律法,也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但凡豁出命告官的,都是做好挨板子的准备的,所以,一直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