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呆头登的逆袭上(3 / 13)

身上的刀口凌乱,身中7刀只有1刀是命中要害的,可见案犯不擅用刀。

二:受害者大约是在昨夜遇害,因穿着常服,未穿睡服,死亡地点又是在家里的厅房,可知是在睡觉前遇害。

三:案犯是一只手按着受害者的嘴巴,令其不得发声,另一只手持刀行凶,根据受害者嘴部残留的按压与抓挠痕迹,可判断出案犯的巴掌很大,与“案犯是一只手控制受害者嘴巴,另一只手持刀行凶”的这一线索相联系,可基本断定案犯就是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