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官作为历史的记录者本不想按照宏煊皇帝的要求去写,奈何他的女儿嫁到博扬侯府,是博扬侯儿媳妇儿,而博扬侯夫人宋氏是安王的表姨母。 虽然东綦国律法规安王之事罪不及宋氏,安王一派的流放名单上也没有宋氏和博扬侯的名字。可是宋氏和博扬侯以前明里暗里没少帮着安王,也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为了保住自己的女儿和外孙外孙女,史官只能按照宏煊皇帝的要求记录,最终宏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