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书上签订的补偿项目,均按照《渝州城复勘谕民书》以及《渝州城拆迁补偿条例》的准则给出,绝没有利用条条款款霸民财产。 以上两个公文都是官员们反复斟酌,翻阅以往制度案例,并精密计算过后,报批李玉合审定才推行的。 可以说是相当的全面细致,既能保证渝州城百姓的利益,又可使所有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完全能做到双赢。 官府还因唐家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