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0�2,包括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以及床位数在三十张以下的其他小医院、诊所、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等。”
“第七类小场所,是指教学场所,包括床位数在五十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五百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一百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
“第八类小场所,是指生产加工企业�0�2,包括职工总人数五十人以下或者设有三十人以下员
第六百一十八章 将军(9 / 16)
所�0�2,包括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以及床位数在三十张以下的其他小医院、诊所、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等。”
“第七类小场所,是指教学场所,包括床位数在五十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五百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一百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
“第八类小场所,是指生产加工企业�0�2,包括职工总人数五十人以下或者设有三十人以下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