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如林八一刚才所言,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在此基础之上,证据又大致可以分为下列两种,第一种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称为物证。 第二种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称为人证。 而门口那位警员即将拿进来的东西,正是能够直接证明林八一有罪的物证,相信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