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即有四条记王戎事。 晋书谓王戎“性好利”,多置园田水碓,聚敛无已,富甲京城。 王戎早年在荆州刺史任上就曾私派部下修建园宅,因此被免官,后来出钱赎回。 据说王戎经常与夫人手执象牙筹计算财产,日夜不辏 同时又十分吝啬。 家中有棵很好的李树,王戎欲拿李子去卖,又怕别人得到种子,就事先把李子的果核钻破。 王戎之女嫁给裴頠时,向王戎借了数万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