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足够一座县城的标准了。 唐朝初年规定,五千户以上的人口聚集地,为上等县。二千户以上为中等县,一千户以上为中下等县。 但是,如果将其设定为南荒县的话,长安城京兆尹这边,就要下放县令过来。 为了不给自己填麻烦,小家伙是硬生生的把一个中下等县衙,直接缩编成了村委会。 “除了劳改农场哪里,其余的荒地……最迟两天内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