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六章 天津会议(下)(3 / 17)

村情况、大地主、小地主、自耕农、佃农的经济情况等等,总体来看,天津地区的土地关系并不算太紧张,每个村几乎都有相当一部小地主、自耕农,税收基本在农民能够承受的范围以内,尽管佃农的负担相对较重,但由于天津地区的商业较为发达,而且租界的成立从客观上也促进了天津的城市化进程,不仅并为天津地区提供了丰富的物资,也为农民提供了相对较多的就业机会,可以弥补生活。因此天津地区的土地矛盾、农民与地主之间的矛盾相对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