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提出了股份的概念,四人一下就明白了,这确实是一个好办法。 当然股份如何分派,还需要再认真协商,一来是政*府参股,是按参股比例承担印社的费用,因此如果参股比例底了,意义不大,而如果参股比例高过了50%则可以实际控制印社,那还不如直接把印社卖给政*府算了;二来即然是政*府参了股,其他人的股份自然也要计算清楚,虽然西冷印社是丁辅之、王福庵、吴隐、叶为铭四人合力创办,但也有其他人投了一些钱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