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宋对杜佑和曹万年道:“我决定采取三条措施,第一,有条件兑换老钱,允许每户人家每月兑换五贯钱,兑换价格是一贯兑一贯,每月只能兑换一次,如果重复兑换,一旦查实,杖五十,如果重复兑换超过二十贯,罚矿山服役两年。 第二,官府开办粮铺和盐铺,也是一样的限购,每人每月五升盐,两斗米,但我们接收新钱。 第三,长安每户人家颁发一块户籍铁牌,每户编一个号,以后就可以按照户籍号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