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在市井混得风生水起的大佬,郑烨比凌承知要接地气得多,a市的大街小巷几乎都有他的足迹。 在他的带领下,几人来到了郊区一家专门吃地锅鸡的饭店,这是他曾经最爱带盛影来的地方。 所以一踏进这饭店,盛影心头便五味杂陈。 她虽然变得面目全非,但身边的事物却似乎在沿着该有的轨迹走。 郑烨、凌承知、以及魑魅魍魉四人,他们的喜好,生活,仿佛都没有太大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