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我们国家的刑事法律体制和法治发展现状决定,在大部分情况下,辩护律师所起的作用相当有限。其一,我国的有罪判决率几乎在百分之九十以上,亦即,只要检察院起诉到法院,绝大多数被告人都会被判犯罪。偶尔会有无罪判决存在,但那会成为新闻。其二,我国的公诉机关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除了指控犯罪以外,本身还负有客观公正的义务,不是西方那种单纯的控方角色。有人形容刑辩律师是刀尖上的舞者,不无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