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针对于一户人家的长子,一般情况下,在长辈去世之后,长子基本上会拿走这一户人家近乎八成以上的财富。 而八成,是一个基本数,也就是说,在分家的时候,长子至少会拿走八成,这就是大唐律法规定的,名曰嫡长子继承制度。 大唐的第二任,第三任皇帝都不是嫡长子,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极度认同这个嫡长子继承制度。. 在大唐朝廷上,人们在讨论律法的时候,谈论最多的却是人情,所以人情便是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