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章 混元御统(1 / 14)

在公孙修命贾范起草的诏书中,全称为《混元御统诏》中,一共赘述三件为政举措:

其一,不管是汉人或者高句丽人,皆为燕国百姓,今后要试着讲汉语、着汉人衣冠,地方县诸官吏设置汉学府授课,教导汉语、督查衣襟,完备高句丽人的汉化,不可疏忽,一视同仁。若有欺凌百姓、挑动事端胡汉对立者,法皆斩不赦。

其二:为鼓励生育,男子年二十,女子年十七,需及时安排婚配嫁娶,按年龄嫁娶者可免一人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