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之前几页印下来的笔迹,经过复原和对比,可以确定是一份病历。 “这份病历并不完整,主体部分是这样的 “姓名范文思;性别女;年龄52岁;婚姻已婚;住址家属区2区4号楼302室。 “患者自述行动能力正常,精神状况正常。 “主诉近七天以来,每天都会看见儿子的身影至少一次。患者儿子在几年前出车祸,成为了植物人,目前作为志愿者在北方某地接受新型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