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闻鼓,也叫鸣冤鼓。 大周有明律,各州、府,县衙门外,须设有一鼓做登闻鸣冤之用。 登闻,相当于烽火传讯,一敲便可响动全城,&nbp;&nbp;非军国大事不可轻动。 同理,鸣冤也是一般,一般诉讼不得击鼓,也无须击鼓,直接递交讼状即刻。 当然,这只是潜在规则,暗里默契,大周明律,&nbp;&nbp;百姓有冤者,&nbp;&nbp;即可击鼓直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