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判牍的来历也很有趣。 在古代,老百姓去衙门告状,都要呈上一张“状纸”,写明诉讼的内容。县官在案件审结完毕后,把判辞写在状纸的前页或结尾处,就称为“判牍”。 郑板桥当了十二年的县令,按道理判牍应该很多才是,然而并不然。 因为历朝历代,案牍管理都非常严格,必须集中存放,归档,就连销毁都有固定的年限和格式,甚至除了自然灾害外,基本连销毁的机会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