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仅约束缔约国,缔约国之外的国家不受条约约束;其次各国私法规则通常赋予文物占有者以善意取得和时效抗辩的权利,通过公开市场获得以及流失时间较长的文物,原所有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第三就是举证难度,诉求方需要举证文物的流出是在法律意义上的“非法占有”。 就拿“1970年公约”来说,它也只规定了缔约国返还被盗自公共机构的藏品,但对于来自非公共机构的被盗文物,该公约规定缔约国应视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