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家臣了,从三级爵位开始,秦国就会安排隶臣来帮助他们耕作,类似于后来的佃户,不对,不能说是佃户,应该是长工,这些隶臣为家主耕作,家主则给与他们薪水,家主不能私自的惩罚,伤害他们,更别说是杀害他们。 能“雇佣”或者“奴役”别人来为自己耕作,这就是高等级的福利,而等级越高,土地也就越多,官府给你的隶臣也会更多,到最后,就是享有一片的食邑,这片食邑要将税收的一部分交给封君,其余交给国家。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