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或强令或鼓励,让当地人迁徙往川渝一地。 清朝雍正年间。 某天,在洞庭湖畔的某处,两个吴姓兄弟刚去县城里帮一位富贵人家做了法事,一起往家里走。 兄弟俩老大叫吴始,老二叫吴元。 两人在湖边各修建了一个院子,相邻而居。 也都各自娶妻生子,儿女双全。 吴始有两子三女,吴元有一子二女。 两家人加起来,有十二人。也算是一个“大家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