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 房间布局很简单,正对门口的是一张白色的桌子,上面放着一块台签“被谈话人”,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被谈话桌的对面同样是一张桌子,两条椅子,上面一台电脑,一块“谈话人”台签。 进门的角落还摆放着一台录像机,直直对着被谈话桌。 与当初在岳山县纪委不同,这个房间并没有想象的黑暗逼仄,反而在大窗户的透光下,亮堂无比。 “林方政同志,请把随身物品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