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一种分配方式。 但凡是购买大明国债的百姓或者富户,自然是相信和看好大明的发展。 因为国债一般都是十年期,配合部分的七年期,最低也是五年期。 十年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十年前稽戾王还没有亲征呢。 购买国债的百姓,可谓忠义。 而大明朝廷将部分的发展红利,以国债的利息分配给支持朝廷的百姓之中忠义百姓,这不是一件很合理的事情吗? 朱祁钰的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