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高凌峰而言,自从搬入了这栋老爸留给他的房子后,他就喜欢上了这里,二十三层的高度,四周没有任何遮挡物,自上而下眺望而去,白天能够看到川流不息的车水马龙,傍晚能感受夕阳半落,天空被染红半边的美丽。 或许是出自男人天生的征服欲望,他最喜欢的是午夜时分,巨大的落地窗前,凉风吹拂,喝一罐啤酒,看着霓虹灯下忙碌的城市,有种巨人看蚂蚁忙碌的高高在上之感,也最是令人舒畅。 当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