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笔,翻开笔记本第二页,写下第一条不得把有关于江裕的任何东西往二十一楼搬! 严格来说,二十一楼是她的,而不是“她”的。 但秦央觉得自己没必要对“她”如此小气,不至于不让“她”来这里住。 当然,她也没那个本事阻止“她”。 第一条写好,秦央咬着笔头沉思了片刻,又写了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 翌日一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