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司掌民田,兼管清丈土地,以地方官府为主。再加上从中央垂直管理的租赁司,以及多重牵扯的水利司,整整七个机构。 不过这并不算太多。 毕竟治天下者,一在民,二在土地,而归根到底,又是土地,只有把土地的事理顺了,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不过这七个司各管一摊,互不统属,缺乏协调,实在太麻烦了,我准备在七司之上设一个土地署,设从事一人,专管土地一事,你们谁愿意负责这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