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之前停下,这些大儒都可以按照已经打好的腹稿讲,或是讲自己的新研究成果,或是讲自己的独特见解。 但是现在,谁的成果比宪法加完美法大?谁的见解比完美法和理独特? 最关键的是,方运的道德标准、恶法、强盗法律、完美法已经讲得相当明白,而这些大儒要讲的内容,必然有一些与方运的话冲突。 如果现在再按照原来的腹稿讲,肯定会闹笑话。 所以,所有法家大儒干坐在那里,大眼瞪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