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80年3月——也就是八个月之后,我国也会正式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一言以蔽之,在当时的中国,对版权的保护,是优于对专利的保护的。 用外国专利不用给洋人钱,放外国电影、翻外国却要给钱。 这或许是因为,当时国内的科技工作者可以主要靠单位的工资奖金生活,而文艺战线的工作者,却早早就依赖了稿费。所以一旦在洋人的问题上破了例,很容易出现利益分配上的疑难杂症,并且导致稿费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