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先生,如您所愿。‘红牛’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文化传媒领域品牌权益,全部归属贵公司所有。 ‘红牛’在饮食分类下的品牌权益,分成三块,东南亚市场15国,归属于目前的红牛公司。德语区6国的权益,归属于马特施茨先生即将成立的奥地利公司。 在这一前提下,您有权将世界范围内、其他国家未来的‘红牛’品牌经营权,授权给第三方企业使用,但是不得擅自对外卖断式转让。如要转让,红牛公司与马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