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不止是加斯帕-诺主动找到罗南,连那位史蒂芬-周在戛纳电影节结束之前,也找到了罗南,将《少林足球》的北美版权以20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了使馆影业。 坦白的讲,到时算上拷贝等费用,这20万美元单单依靠影院放映恐怕难以回本。 罗南作为好莱坞电影制片人和公司老板,对这方面有一定的预估能力,即便《不可撤销》以NC-17的分级在北美上映,受众也极有可能比《少林足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