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用来维持秩序的捕快队伍。 在租借的土地上,华夏人只应受到本国官府的审判,而有权不受东瀛的法律约束。 这两块地方的租借时长为200年,每年各支付白银3000两作为租借费用,租期到达之日,便会将土地奉还。 当这两名东瀛重臣看见上面“武装”这两个字的时候,顿时就觉得心里一凉! 这两个地方要是允许华夏人派军队,那么大的地块儿,都足够一两万人驻扎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