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权,过程和结果对大丸和我爱罗来说,并不是很关注,关键是要为以前从来没有碰到过的事情,树立一个标杆。 有了先例,很多事情才有大面积铺开,让下面的人参考的意义。 大丸前世那种分门别类,列出条条框框的法条,在忍界是相当少见的,一般都是上面发下范例,尤其是刑事领域,裁决者的自由量裁权很大,可如果是有先例的桉件,又极少会超出已有的成例。 “成文法”是在过去已有的条纹上修修改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