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们也就没调查,和知会张永豪。 不过,这也和陈言所选择的投资机构有关。 这几家投资机构都是张永豪刚刚成立公司以后,接连入股的。 那时候,因为头条科技没有发展起来,投资机构的话语权要更重,张永豪也没经验,签署的协议也就更加倾向于各家投资机构。 所以,面对张永豪的质问,各家机构直接拿出了合同作为解读,上面并没有提及买卖股份,需要告知张永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