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碎碎念(5 / 6)

书,有许多十几万字就留下的伏笔,一百几十万字之后,才逐步用上。

我的故事,就是这么个风格。

虽然不算讨喜,我却固执得不愿意改。

我这个人,一遍做着扑街写手,写着扑街的故事。另一面,我也在不断学习,想要获得进步。

如果,遇到值得借鉴的东西,我会消化成自己的能力,并尝试着使用。

但是,我要讲的故事,却必须是我自己的风格与特色。

最后,这书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