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天条与治外法权(6 / 12)

杀死神灵!”

这条天条,其实是很没道理的。和后世商家的一切最终解释权,归于自个儿,是一模一样的霸王条款。

仙人不得诛杀神灵,后天生灵,不得诛杀神灵。三族不得诛杀神灵,洪荒万族,不得诛杀神灵。

简而言之,这就是一条专门给神族的特权。用一个相似的词语来形容,就是治外法权。

一位神灵,有着神职的神灵,在某一个种族的地盘上,干了坏事儿,比如杀人夺宝,还被族长给逮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