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吧? 确实冯筝的手还不足以够到球,但他却在电光火石间左手向下一探,因为贴地太近,他正好用左手撑地,再向后猛地一撑,身体竟又朝前方移动了十几公分。 说时迟那时快,篮球刚刚弹地而起,尚未超过洛秋夜的膝盖高度,冯筝的手还是轻轻的碰到了球的斜下部分,指尖的摩擦改变了球体原有的旋转方式,变成一个诡异的角度极速向上划去。 “好球!”喝彩的是底角的高大上,他现在可以说是全力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