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之事。 贾宝玉道:“叶巡按言之有理,此等之事绝非小事。不过窦县尉所言也是事实,所以,我认为买方可以不予追究,但是需要让他们将所买的幼童年纪、性别以及数量等,报与县衙登记。 以避免他们肆意践踏性命。 另外,若是日后有父母来寻,官府也能有方法为他们寻回开释。 不过,对于那些以一炊一饼行拐卖之事之人,绝不可轻饶。 对于首恶或者有重大劣迹者,必须诛之。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