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腰,想乘机把大胡子撞个王八朝天,没想到他动作竟比我还快,左手自腰间又发出一排细针,我收不住身形,眼看就要自投罗网给扎个满脸麻斑。想不到我胡八一英明神武了一辈子,今天居然要栽在一个连“毛选”都没读过的家伙手里。早知道这样,当初还不如把心一横,随shirley杨去美国。**不是一直告诫我们说成功的华人大多是敢于冒险的人,前怕狼后怕虎,只找简单的工作做,那什么时候能冲出去呀?**的教导我怎么早没听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