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帝国同意普鲁士向中国派遣同样数量的军事留学生,并且建立军事交流制度; 第四条款,华夏帝国邀请普鲁士商界精英前往中国进行投资建厂,中国愿意提供为期三年的税收减免措施;普鲁士同样欢迎华夏帝国商人来普鲁士投资,同样享有税收减免的优惠措施; 第五条款,应华夏帝国邀请,普鲁士王国向华夏帝国分三批派遣不低于六百人工程师与教师支援华夏帝国建立西洋教育体系,华夏帝国向来华人才提供丰厚的薪资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