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内阁,行政权分给六部。地方上则分三司,分管司法、军事、行政,直接对六部负责。 明宣宗朱瞻基时期,形成了更为完善的政务流程:全国大大小小的奏章,甚至老百姓给皇帝提出的建议,都由通政使司汇总,司礼监呈报皇帝过目,再交到内阁,内阁负责草拟处理意见,再由司礼监把意见呈报皇上批准,最后由六科校对下发。 明代宗朱祁钰在位期间,王文以左都御史进吏部尚书后进入内阁,自此之后,诰敕房、制敕房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