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 经过统计,弘治十四年顺天府乡试考生,数量是三千六百九十一人,最后厘定,过初选的考卷大约在三百五十份到五百份之间,因为大明朝直至嘉靖之前并无乡试副榜,最后录取的举人数量是有定额的,至于顺天府,规定录取一百三十五名举人。 最后的复选,就是从初选的那三四百份考卷中,选出最后的一百三十五名举子,并排定顺序。 按照规矩,每届乡试可以在固定数额上有一个上下的微小浮动,上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