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要问沈溪的“三大罪”。 “……沈督抚霸占朝廷官驿作为职司衙门使用,耽误来往官员歇宿,此为罪一;无端捉拿粤省盐课提举司上下人等,令举省盐课混乱,盐价腾贵,此为罪二;无故与外藩交恶,有损我朝威仪,致使外藩反复无常陈兵于珠江口外,此为罪三。” 章元应说得义愤填膺,“此三罪并发,本官当奏禀圣上,交有司议处,定要将沈督抚革职发落!” “好大的罪过。” 沈溪不屑地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