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私自配置超标车辆的问题、或者多配车辆的问题——国家对各级部门的公务用车标准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采购权在各级部门手中,一些富裕的单位出现超标的现象屡见不鲜。 不过这个条例并没有涉及到公车私用等核心问题。因为条例没有明确说明如何处罚公车私用。这无疑是给了大小官僚钻空子的余地。 但是也正是因为这样,反弹的力度才有限。要想像国外一样彻底解决公车私用问题,首先必须将汽车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