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家仆子侄,窃盗国之名器:市列内廷官职,贩弼弄权:收受贿赌,贪纵不法;强夺同僚财产,吞噬疆御:残害异己同僚,荼毒凌虐……如此多的罪名不可怕,可怕的是每一条都查有实据,甚至人证物证俱在,让他无从置辩。 比如,指控冯保盗取内帑,便明确指出,隆庆五年,他大兴土木建si宅时,其所耗一切物料,皆取自内宫御用库。库内管事太监翟廷玉、 ”认为冯保这是鲸吞公物”说了几句实话,被冯保知道了,便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