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变更成为百分之三十五,东方村从百分之三十变更成为百分之二十五。 这已经成为一个较为典型的镇村联办企业,其性质为集体性质,当然从其股权结构来说,红旗村和东方村的股权属于两个村全体农户,而由两个村的村委会代持。 在94《公司法》尚未出来之前,这种情况也较为多见,真正等到《公司法》出来,东方红酒业有限公司还需要重新进行一次股权确立,届时,沙正阳还要考虑部分管理层的期权激励以及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