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凰村有个村民把房子租给人家没去备案登记,结果租房子的外地人死在他家,人亲属跑过去闹,最后要赔偿人家亲属一大笔钱。不知道什么原因死的,也不是被杀的,反正对方不肯尸检,连打官司都打输了,所以说不能占小便宜吃大亏,如果当时登记了就没这些事,有出租屋管理中心承担。” “这样很麻烦,就算现在的房客同意税由他交,如果以后的房客不愿意交税不是要我自己去交,这不是等于我给自己减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