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负担;打击商人“擅轻重敛散之权”操纵市场的兼并行为。即所谓“便转输、省劳费、去重敛、宽农民”。 与均输法配套的措施还有二:首先需要扩大发运司的职权,拨给发运司专项资金,用于采购,赋予“从便变易蓄买”的权力,并增辟官吏。 其次,需要建立京师所需与发运司上供的信息沟通体制,以及发运仓储,让发运司预先知晓京师库藏状况,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籴买、税敛、上供。 听起来非常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