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料钱之数”。 普通民户,赊贷额更低。 第二条“契书金银抵当”,是市易法最重要的条款。 大宋的典卖、抵当要有保人,故此法也称为“抵保赊请”法。 契书金银抵当的对象分为三类,一是充当市易务的官吏的大商人,二是在京诸行铺牙人,三是普通民户。 市易法规定:市易务提举官由朝廷委派,监官与勾当官募大商人充任,三者“以地产为抵,官贷之钱”。 又规定“